腊政发〔2022〕1号 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腊县人民政府 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
来源 :勐腊县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3-11 10:12
腊政发〔20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社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省、州驻县各单位:
现将《勐腊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2022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勐腊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勐腊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成员协助县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黄磊县长 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刘林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重大项目、能源、物价、粮食、民航、应急管理、地震、救灾、疫情防控、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红十字会、统计、勐仑国家级特色小镇和易武省级特色小镇等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防治艾滋病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统计局、县红十字会。
联系县纪委县监委、国家统计局勐腊调查队、县计划生育协会、消防救援、森林消防、电力和县哈尼族学会等单位工作。
徐高峰副县长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发布、搬迁安置、供销等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政府新闻办、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等单位工作。
徐崎峰副县长 负责沪滇协作、民政等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
协助岩温扁副县长抓好乡村振兴(扶贫开发)工作。
贺磊副县长 负责教育体育、自然资源、土地储备、对外开放、商务(口岸)、外事、打私、烟草、妇女儿童、老干、老龄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县商务局(县政府口岸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
联系西双版纳州职业技术学院、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县总工会、共青团勐腊县委、县妇女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县老龄协会、海关和烟草专卖等单位工作。
王子国副县长 负责民族宗教、侨务、林业和草原、护林防火、自然保护、市场监督管理、药品安全、生态环境、退役军人事务、双拥等工作。
分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委统战部、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县瑶族学会等单位工作。
陈永华副县长 负责维稳、公安、司法、信访等工作。
主持县公安局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驻县军警部队、县国家安全委员会;联系边境管理、国家安全、小磨交巡警大队等单位工作。
杨红彦副县长 负责政府办公室、督查、机关事务、政策研究、财政、税务、金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快递、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研究室、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政府金融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政协、试验区开放合作局、试验区行政审批局、县接待办、县工商业联合会、勐腊邮政管理局、普洱高速公路管理处、公路管理、运输、运政;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勐腊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勐腊县支行、金融、保险等单位工作。
岩温扁副县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扶贫开发)、水务、农业综合开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防汛抗旱等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
联系气象、水文、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勐腊管理部、试验区综合协调局和县傣学研究会等单位工作。
张绍波副县长 负责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通信、农垦、投资促进、文史研究、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等工作。协助刘林副县长抓好机场建设工作、协助岩温扁副县长抓好乡村振兴(扶贫开发)工作。
分管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中小企业局)、县农垦局、农场社区管委会、县投资促进局。
联系中科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试验区开发建设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委党史研究室、电信、移动、联通、铁塔、网络公司、中波台等单位工作。
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是:刘林—杨红彦,徐高峰—贺磊,徐崎峰—王子国—岩温扁,陈永华—张绍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