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勐腊县 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来源 :勐腊县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9-28 09:01
腊政办函〔2021〕99号
县卫生健康局:
你局《关于呈报〈勐腊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建立勐腊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发文,请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勐腊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21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勐腊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提升工作整体效能,统筹推进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勐腊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动和督促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机制和重大事件联合督查机制;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协调各单位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研究拟定加强职业病防治的政策措施;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总工会等1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县卫生健康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1位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1位相应部门负责人兼任。其他成员单位1位相应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同时抄报县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有关工作。
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工作的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和具体落实,有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主动研究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勐腊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玉 旺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李思玲 县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汤校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胡艳民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何天成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白惠玲 县民政局副局长
周 敏 县财政局副局长
郑健伟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严 娅 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副局长
李雪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喜民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余建兵 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专员
宋学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依香拉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岩坎温 县总工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