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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腊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 工作实施方案责任清单的通知
腊政办函〔2022〕69号
来源 :勐腊县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6-23 05:4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有关部委办,县直各有关办局: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勐腊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政府、州政府、县政府工作部署上来,确保全县文物安全、文物资源保护利用、文物科技创新等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保障,强化政策供给和资源要素支持,加强工作协同。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责任清单》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逐条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各责任部门要主动发挥职责职能作用,认真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加强与县直各部门的工作对接,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我县“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协调,适时开展《责任清单》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县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对《责任清单》实施的组织协调、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勐腊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
工作实施方案》责任清单
序号 |
任务目标 |
具体要求 |
落实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一、强化文物资源和文物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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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单位认定,组织开展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加强勐腊县民族博物馆建设。 |
扎实推进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工作,积极开展第九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筹划建设勐腊县民族博物馆。 |
2025年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2 |
划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
协助州文物部门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纸测绘。 |
2025年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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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立文物资源目录,推进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健全珍贵文物藏品档案,完善征集、登记、定级和退出机制。 |
完善全县文物资源数据库,实行“一保一档”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珍贵文物藏品档案。 |
2025年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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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保护工作机制。 |
健全完善全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保护工作机制。 |
2025年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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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继续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 |
将文物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考核评价体系。 |
长期坚持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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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目标 |
具体要求 |
落实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6 |
一、强化文物资源和文物安全管理 |
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 |
开展各级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工作。 |
长期坚持 |
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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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文物的乡、镇人民政府 |
7 |
实施文物“平安工程”,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文物安全设施建设,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整治。 |
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广科学适用的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增强防控能力。 |
2025年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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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严惩文物犯罪,强化文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案例警示、庭审公开、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增强文物保护法治宣传效果。 |
加强文博单位治安防范,持续开展打击盗抢文物、走私文物、蓄意损毁文物等违法犯罪行动,加强文物保护法治宣传。 |
长期坚持 |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勐腊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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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强化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职责,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发挥各级文物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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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强化文物管理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执法协作。 |
长期坚持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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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目标 |
具体要求 |
落实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0 |
二、推动文物保护利用科技创新 |
加快推进文物领域基础研究成果、关键共性技术和专有装备的运用,积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文物科技保护、考古勘探发掘、博物馆展览设计布展、文物资源管理等领域的运用,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应用研发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研成果转化。 |
积极推进数字化技术在文物保护、博物馆展览设计布展、文物资源管理等领域的运用。 |
长期坚持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委网信办 |
11 |
发挥博物馆在文物保护领域的带动作用,提高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和修复保护水平。 |
推进易武茶文化博物馆展陈更新,发挥易武茶文化博物馆在文物保护领域的带动作用,提高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水平。推进勐腊县民族博物馆建设。 |
2025年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易武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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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加快推进博物馆藏品数字化建设,完善藏品数据库,加大基础数据开发力度。 |
推进易武茶文化博物馆数字化保护建设,完善藏品数据库,实现不可移动文物沉浸式体验和文物藏品在线展示。 |
2025年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易武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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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目标 |
具体要求 |
落实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3 |
三、全面提升考古研究水平 |
持续推进基本建设中的文物考古调查与发掘工作,强化考古工作过程管理。 |
配合省考古研究所、州文物管理部门开展好全县基本建设中的文物调查发掘工作。 |
长期坚持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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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四、强化文物古迹保护管理 |
加强不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抢救性保护工作,重点开展石刻、壁画文物的监测,重点实施濒危文物建筑保护修缮工程。 |
开展白云洞摩崖、回库岩画等文物保护单位监测,实施茶马古道文物修缮工程。 |
长期坚持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 |
15 |
在实施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建设中,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砍伐老树、搬空原住民,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建设项目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评估。 |
在实施各项建设中,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砍伐老树、搬空原住民等破坏性建设。 |
长期坚持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涉及文物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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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强化文物本体保护和风貌管控,严格审批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基本建设项目。 |
加强全县各级文物本体保护和风貌管控,依法严格审批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基本建设项目。 |
长期坚持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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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严格文物保护工程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监管,落实文物保护工程资质改革。 |
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工程安全规范要求,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管理。 |
长期坚持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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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目标 |
具体要求 |
落实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8 |
五、强化革命文物保护传承运用 |
持续开展革命文物资源调查摸底,确保重要革命文物应登尽登。 |
积极推进全县革命文物申报,确保重要革命文物纳入全省名录。 |
2025年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党史研究室 |
19 |
开展革命纪念类博物馆集群建设,提升革命纪念类备案博物馆、纪念馆的展示水平和服务质量,对尚未建成和备案的革命纪念类纪念馆予以指导。 |
支持和指导革命类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和备案登记。 |
长期坚持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委宣传部、县委党史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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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实施“爱国主义教育精品展览计划”,支持举办以“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系列专题展览,激发广大民众的爱国热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强化红色资源教育功能,规范展陈内容,创新展览方式,精心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精品路线。组织党员干部、群众、青少年开展弘扬革命传统活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
长期坚持 |
县委宣传部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宗局、县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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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与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融合,积极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 |
充分发挥革命文物爱国主义教育作用,积极开展革命文化、文物进校园活动。 |
长期坚持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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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目标 |
具体要求 |
落实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22 |
六、推动博物馆和社会文物管理高质量发展 |
按照不同地域、层级、类型等要求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逐步扩大全县博物馆规模数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
落实博物馆改革发展,推进县民族博物馆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
长期坚持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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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完成博物馆群建设任务,加强博物馆群交流互助机制,推进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博物馆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作。 |
配合云南省博物馆群建设计划,推进勐腊县博物馆建设工作。 |
2030年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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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业务帮扶支持。 |
在陈列布展、备案登记等方面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业务帮扶支持。 |
长期坚持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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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完善大、中、小学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教育教学长效机制。 |
完善馆校合作共建机制,推进中、小学校利用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 |
长期坚持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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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推进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建设,开展博物馆年度绩效评价,常态化开展博物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配合上级文物管理部门,开展好博物馆年度绩效评价,常态化开展博物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长期坚持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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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目标 |
具体要求 |
落实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27 |
七、大力推进文物活化利用 |
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进一步提升历史文化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
推进茶马古道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强化区域文物系统保护,加强文物合理利用的协同创新,以主题明确、内涵清晰、影响突出的系列文物资源为依托,集中打造中华文明重要标识。 |
长期坚持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8 |
培育以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单位为支撑的“文物考古游”系列研学旅游路线,推出生物多样性主题博物馆、民族文化多样性主题博物馆参观线路,积极推进文物资源与文化旅游、科研科考、研学旅行等深度融合。 |
引导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充分发挥公共教育、文化服务等作用,依托西双版纳特色民族文化资源,开发推出研学旅游路线。 |
长期坚持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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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建立健全促进文博创意产品开发激励机制,打造文化创意品牌。 |
鼓励支持全县博物馆、文旅企业(单位)开发文博创意产品,打造具有勐腊县特色的文化创意品牌。 |
长期坚持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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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目标 |
具体要求 |
落实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30 |
八、加强文物国际交流与合作 |
积极参与省级层面开展东南亚国家的援外文物保护工作、文化遗产保护推广和学术交流。 |
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加强与东南亚国家博物馆藏品展陈合作交流,加大博物馆“走出去”力度,通过参加、举办各种特色展览,提升勐腊文化影响力。 |
长期坚持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县外办 |
31 |
九、壮大文物人才队伍 |
落实中央、省编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的有关要求,加强文物管理部门机构建设和考古事业单位编制保障。 |
深入调研,结合实际,加强全县文物管理部门机构建设单位编制保障。 |
2023年 |
县委编办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
32 |
贯彻落实《云南省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推进文博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
结合勐腊县文博工作实际,推进文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 |
2025年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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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依托州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以及“考古学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加强我县文物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 |
加强勐腊县文物高层次人才引进。 |
2025年 |
县委组织部 |
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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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定期组织文物安全执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田野考古调查、文物维修与保护、馆藏文物鉴定、陈列展览策划、讲解导览、文博研究与创意开发等专题培训班,提高基层文物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
定期开展并组织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文物专题培训,提高基层文物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
长期坚持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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