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勐腊县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7-10 03:04
腊交函〔2019〕48号
刁林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县公交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勐腊县公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县公交车管理的建议》交由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办理。你在“建议”中分析了勐腊县公交车现状、公交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公交运营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提出整改建议,符合实际,证明您对勐腊县公交车运行进行过深度的调研,与我们实际管理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极度吻合,您在“建议”中所列举的问题也是我们正在督促企业整改的问题。
一是已安排公交营运企业(昆曼运输勐腊分公司)将县城公交车的运行时间调整至早6:30以前至晚9:30以后。
二是已督促公交营运营运企业安装公交刷卡机,现已安装完毕,协调相关部门办理老年人、残疾人爱心卡,待车辆更新、公交刷卡机调试完毕后,投入使用。
三是原有公交车经营期限到期后(2020年4月30日),建议公交企业按照“绿色公交”的交通运输发展理念,投入适应于勐腊城市发展的新能源公交车进行营运。
四是加强对公交企业的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对公交车驾驶员安全知识、业务知识及职业道德的培训,加大对公交车驾驶员乱停车、拒载等现象处罚力度。
五是争取政策支持,加大对勐腊县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创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城市公共交通营运环境,不断提升勐腊县城市公交车管理和运营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道路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希望你一如既往支持交通事业发展。
勐腊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