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办公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
来源 :勐腊县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09 11:21
腊试管发〔2020〕6号
各局、中心:
《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办公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已经区党工委第13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
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办公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办公物资采购工作,加强办公物资管理,现结合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第二条 以“节省开支、分级负责”为原则,从实际需要出发,严格按预算执行。
第三条 干部职工使用办公用品和设备时要珍惜爱护,杜绝破坏和浪费。
第四条 行政审批局、关累水港经济开发建设局办公用品、办公物资、办公设备等均自行采购、自行管理。
第五条 综合协调局(综合服务中心)、开发建设局、开放合作局固定资产和需要集中采购的办公用品由综合协调局统一采购,其他办公用品自行采购、自行管理。
第六条 固定资产采购流程。
财政采购目录清单内的固定资产,各局(中心)填写《固定资产购置单》→(2万以内、含2万元)各局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核签字→综合协调局报告分管财务区领导审核,财务科根据领导批示和购置单进行采购、登记入库→各局(中心)管理使用;(2万以上、5万元以下)各局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核签字、报告分管区领导→综合协调局报告分管财务区领导后报管务会审定,财务科根据管务会会议纪要进行采购、登记入库→各局(中心)管理使用;(5万元以上)各局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核签字、报告分管区领导→综合协调局报告分管财务区领导后报党工委委员会审定,财务科根据党工委委员会会议纪要进行采购、登记入库→各局(中心)管理使用。
第七条 需要集中采购目录用品采购流程。
需要集中采购的办公用品,原则上一次采购不能超过5000元。(2000元以内、含2000元)各局(中心)填写《办公物资设备购置单》→各局(中心)分管副局长签字审核→报综合协调局,财务科复核后电请定点供货商配送→各局(中心)签字收货、分配使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各局(中心)填写《办公物资设备购置单》→各局(中心)分管副局长签字审核→报综合协调局,分管副局长复核,财务科电请定点供货商配送→各局(中心)签字收货、分配使用。超出5000元报请分管财务区领导审核。
第八条 综合协调局财务科对固定资产设备和需要集中采购的办公用品采购,必须严格按照财政规定和财经纪律进行,同时要认真做好固定资产入库归档工作和集中采购办公用品各局(中心)购置清单工作。
第九条 各局(中心)对使用固定资产负责日常管理,年末综合协调局财务科会同综合科对各局(中心)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实物与台账不相符的由各局(中心)主要负责人作出说明。
第十条 各局(中心)办公用品、办公物资、办公设备等采购费用使用各局(中心)本单位公用经费支付,不能超出额度。超出额度后,如需要采购由各局(中心)自行争取采购经费。
第十一条 财政采购目录和集中采购目录用品参照勐腊县相关文件规定。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试验区综合协调局负责解释,自2020年11月27日起执行。
抄送:县财政局。
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协调局 2020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