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水利局公开服务承诺事项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12-31 02:04
勐腊县水利局公开服务承诺事项
服务项目 |
承办股室(联系电话号码) |
政策依据 |
所需材料 |
办理程序 |
办理时限 |
取水许可 |
水政监察大队 0691—812296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法>办法》第二十八条 |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取水许可申请所依据的有关文件 3、申请人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文件 |
1、审查申请材料 2、实地调查、勘测 3、组织审查并出批复文件 4、取水工程验收 5、发放取水许可证 |
45个工作日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水政监察大队 0691—8122965 |
《国务院对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5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水 利部水资源[2003]311号) |
1、建设项目申请书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 证报告书 |
1、审批单位受理 2、组织专家审查 3、批复 |
30个工作日 |
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批 |
水政监察大队 0691—812296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 令第22号) |
1、入河排污口设置申 请书 2、批准的建设项目依 据文件 3、入河排污口设置论 证报告 4、其他应当提交的有 关文件 |
1、材料审查 2、现场勘察 3、审批决定 |
20个工作日 |
河道采砂审批 |
水政监察大队 0691—812296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
1、申请书 2、采砂范围1:1000标准地形图 3、采砂合同 4、身份证复印件 |
1、审核 2、现场查勘 3、报批 4、发证 |
3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