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勐腊县202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腊政发〔2021〕12号
来源 :勐腊县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7-26 04:07
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勐腊县202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勐腊县202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23日
勐腊县202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工作方案
为强力推进我县202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依法加大国土资源违法查处整改力度,依法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监管,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0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云南省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源函〔2020〕29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断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安全底线,真正做到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图斑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更强的担当、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坚决把202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图斑整改到位,以整改的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依法查处整改违法用地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确保顺利通过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验收,将违法占耕比例降到15%以下。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勐腊县202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杨 华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黄 磊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称 章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桂敬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岩温龙 县住房和建乡建设局局长
岩温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纳建军 县司法局局长
陈发伟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敢 叶 勐腊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刀 明 勐仑镇人民政府镇长
拥 标 勐捧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世平 勐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二 关累镇人民政府镇长
邓福林 勐伴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轰罕 易武镇人民政府镇长
刁志平 磨憨镇人民政府镇长
陶新华 象明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成建 瑶区乡人民政府乡长
董祯文 勐腊农场社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王菲捷 勐捧农场社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黄顺发 勐满农场社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余 沙 勐醒农场社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杨 杰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桂敬杰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杨杰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三、整改对象及整改措施
勐腊县990个2687.33亩(耕地657.52亩)。其中,公共基础设施45个308.56亩(耕地21.49亩)、重点工程19个305.49亩(耕地174.59亩)、农村宅基地299个273.87亩(耕地63.25亩)、集体公共设施17个34.33亩(耕地12.36亩)、设施农用地354个348.74亩(耕地97.64亩)、临时用地7个36.9亩(耕地3.19亩)、推填土80个509.76亩(耕地106.85亩)、宗教用地4个3.35亩、工矿商服等用地165个866.33亩(耕地178.15亩)。
(一)违法公共基础设施45个308.56亩(耕地21.49亩)和重点工程19个305.49亩(耕地174.59亩)
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组件上报,完善用地手续。
牵头领导:黄磊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社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25日前完成查处、责任追究和组件上报
(二)违法农村宅基地299个273.87亩(耕地63.25亩)和集体公共设施17个34.33亩(耕地12.36亩)
整改措施:逐一审核,符合完善用地的,依法完善用地手续;不符合完善用地手续的,限期拆除复垦复耕到位。对拒不按期限整改的,按工作职责由相关职能部门从快从严查处到位。
牵头领导:王子国
整改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社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25日前
(三)违法设施农用地354个348.74亩(耕地97.64亩)
整改措施:压实乡(镇)对设施农用地的备案审批责任。符合备案条件用地的,限期完善备案手续;不符合备案条件用地,限期拆除复垦复耕到位。对拒不复垦复耕的按照非法占地严肃从快从重查处整改到位。
牵头领导:黄磊、王子国
整改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社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前
(四)违法临时用地7个36.9亩(耕地3.19亩)
整改措施:符合办理临时用地的,按照新《行政处罚法》标准处理到位后,限期完善临时用地手续;不符合办理临时用地的,限期拆除复垦复耕到位。
牵头领导:黄磊
整改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社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前
(五)违法推填土80个509.76亩(耕地106.85亩)
整改措施: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责令限期复垦复耕。
牵头领导:黄磊
整改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社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25日前
(六)违法宗教用地4个3.35亩,不占耕
整改措施:逐宗核实后,由县民宗局提出整改的具体意见,符合完善用地手续的,限期组件上报,完善用地手续;不符合完善用地手续的,责令限期复垦复耕。
牵头领导:黄磊
整改单位:县民宗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社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25日前
(七)违法工矿商服等用地165个866.33亩(耕地178.15亩)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要求开展查处整改。对具备完善手续的,查处到位后及时完善用地手续,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责任领导:黄磊
整改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社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25日前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农场社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坚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一把手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进落实,按照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严格时限要求,严格整改标准,细化任务机制,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整改到位,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履职尽责,协调配合,共同推动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科学指导,抓好衔接。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工作,抽调精干力量,深入有关乡镇和部门指导推进整改工作,并及时做好数据审核、实地验收等。
(三)真督实查,严格督促。为更快更好推进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整改阶段期间,县自然资源局要主动深入一线进行督促指导整改工作。对进度缓慢、整改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部门,县政府督查室要组织约谈,情节严重的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置。
(四)以人为本,长效管理。针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坚决摒弃单纯的行政推动和强硬的执法方式,深入细致地做好解释和化解,让整改对象从思想上扭转、从行动上配合,变被动为主动,依法依规妥善解决。
(五)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社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8月3日前报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及电话:王国强,8124560。整改工作实行半月报送制度,每月15日、30日前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县自然资源局。
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印发